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根据《刑法》第三百二十条,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或者出售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
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最新立案标准?
立案标准:1.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通行证、旅行证、海员证、签证(注)等出入境证件(以下简称出入境证件)的,应当立案侦查。2.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为重大案件:(1)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5~19本(份、个)的;(2)为违法犯罪分子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的;(3)违法所得10~20万元的;(4)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二、伪造出入境证件罪的量刑标准
对于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的量刑具体如下:一般情节,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只要行为人出于营利目的实施出售出入境证件行为,犯罪既属既遂。
三、伪造出入境证件罪有几种立案标准?
达到以下标准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才可以立案: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伪造、变造出入境证件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刑事责任。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是指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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