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变更股东不需要本人去。可以由公司员工带相应的材料到工商局办理即可。如果你是新任命的法定代表人,需要在办理时出示身份证原件。法人变更需要一系列的流程和手续,需要每个股东的亲笔签名,如果法人不到场的情况下,另外一个股东持法人的身份证、有关文件和委托书也可以去办理。
已经变更营业执照的公司股东需要哪些资料
变更股东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1、《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同意由于股东名称(姓名)变更而修改相应章程条款的股东决议(应符合章程规定的股东表决比例,自然人股东亲笔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5、股东名称或姓名变更的证明(法人股东名称变更,由该股东的登记机关出具名称变更证明;自然人股东姓名变更,由其户口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出具证明文件);
6、变更后的股东资格证明(一般为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7、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九条人民法院可以判令公司在一定期限内依法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提出增加注册资本的申请,并在获得核准后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相应的公司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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