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有各种各样的合同,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终止合同是否需要赔偿,取决于合同的类型和终止方式。比如买卖合同,如果买卖合同双方已经完全履行合同约定,那么双方对对方没有义务,合同终止,任何一方都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今天简单介绍一下日常生活中与大家密切相关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需要赔偿的情况:首先,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赔偿金。其次,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根据《违反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者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当赔偿用人单位。
公司与员工终止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是怎么算的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全文63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