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居住证多久可以办好
居住证从申请到最后拿到证差不多需要8个月的时间。申请工作居住证个人须满足条件:1、在符合规定条件的申报单位连续聘用满6个月以上;2、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资格、资质;3、在本市有固定住所;4、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5、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定的其他条件。《居住证管理办法》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派出所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证件、近期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上述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制作发放居住证。
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二、临时身份证要多久才能办好?
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的3日内将证件发给申领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规定了新版临时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为三个月,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计算。”规定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可由监护人代为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
三、南京居住证办理要多久
申请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南京居住证办理材料: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居住在本人所有权房屋的,提交房屋所有权证或者购房合同;居住在非租赁的他人房屋的,提交房主身份证件、房主同意居住说明和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居住在租赁房屋的,提交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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