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户不给钱算非法侵占吗
时间:2023-02-24 20:12:27 43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租户不给钱属于违约,出租人可以要求解除租赁合同。不属于非法侵占。

一、房子还没到期不想租了怎么办

属于违约,可以与房东协商。房屋租赁合同未到期,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承租人有以下权利:1.可以不同意解除合同,要求继续履行。2.不要求继续履行的,可以要求退还剩余租赁期间的费用。3.还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损失包括:店铺装修费用剩余租期的摊销额;货物及预期收益的损失;以及其他可确定的损失等。

二、出租人加租怎么办

出租人加租承租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租赁合同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租赁合同有效期内非经承租人同意出租人无权单方面加租,以此为由解除合同的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租赁合同到期后出租人可以要求涨租,承租人可以选择接受或退房。

三、多久不交房租房东有权利清理

房屋租赁合同期满,出租人可以收回房屋。承租人另找房屋确实有困难的,房主应当延长租赁期限。未约定租赁期限的,房主要求收回房屋自住的,一般应当允许。承租人有条件搬迁的,应责令其搬迁;搬迁确有困难的,可以限期让其找房或腾出部分住房。承租户以一人名义承租的房屋,租赁期内,该人死亡,其共同居住人要求按原租约履行的,应当允许。如房主住房困难,而房客又有条件另找住房的,也可协商解除租赁合同,租赁期内,承租人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累计六个月不交房租的。所以,如果承租人超过了六个月不交房租,房东是有权收回房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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