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60多岁的李先生,几年前从某大机关的领导岗位上退休后,他的朋友王某便找到他,请他出山担任王某成立的一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当时说好的条件是:李先生只入干股,不用出钱。以后公司若出现任何问题全由王某承担,决不会让李先生惹上麻烦。禁不住朋友的热情相邀,李先生答应了。最初几年公司业绩还过得去,李先生也得到了一点报酬。但从今年开始,法院、公安等部门的人不断来找李先生调查情况,并称其任法定代表人的这家公司涉嫌存在经济诈骗行为,依法要求李先生协助调查。李先生一听,马上就感觉到有些不妙,再找王某的时候,却怎么也联系不上了。如果公司真的涉及违法、诈骗或其它经济犯罪行为,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难辞其咎的。
应对解答:
担任挂名公司法定代表人可能要面对较大的法律风险,并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概括起来分两种情况:
第一,如果不能证明自己属于挂名法定代表人:
(1)在民事责任方面,在某些情况下,法定代表人可能需就本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2)在行政责任方面,在某些情况下,法定代表人可能需就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行政责任。除非法定代表人可以举证证明,其对公司的行为并不知情,且主观上没有过错亦不存在失职。
(3)在刑事责任方面,对于公司从事的犯罪行为法定代表人并不一定承担刑事责任,但在我国《刑法》规定的某些罪名中,除了对单位进行处罚外,还可能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例如,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偷税罪、侵犯著作权罪、非法经营罪等。
(4)当公司进入破产程序、被申请强制执行或欠缴税款时,在特定情形下,司法、行政机关有权对法定代表人采取相应强制措施。
第二,如果可以证明自己属于挂名法定代表人:
(1)在民事责任方面,如果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以其自身的财产为限对外承担还款责任;如果实际控制人操纵公司时存在虚构出资、抽逃出资行为,或者在诉讼过程中有隐匿、转移资产,或未经清算擅自处分财产等行为,挂名法定代表人都要面临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挂名法定代表人无论是否知情,但为公司对外借款或其它经营行为出具担保文件,仍然需承担法律责任。
(2)在刑事责任方面,实际控制人操纵公司实施经济犯罪行为,比如诈骗银行贷款、诈骗保险金、非法集资等情况,挂名法定代表人虽然未直接参与以上行为,但如果挂名法定代表人明知实际控制人利用公司实施以上犯罪行为,却不加阻止,或放任实际控制人的行为,则挂名法定代表人很可能也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即使挂名法定代表人与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书面的关于挂名法定代表人不参与经营和管理,也不承担相应的责任约定,该约定也只在双方之间内部有效,对外并不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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