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是监护不力,九年义务教育难以保证,缺乏抚慰,身心健康令人担忧,疏于照顾,人身安全不容忽视。
2.长期的单亲监护或隔代监护,甚至是他人监护、无人监护,使留守儿童无法象其他孩子那样得到父母的关爱,家长也不能随时了解、把握孩子的心理、思想变化。
3.由于父母双方或一方不在身边,对留守儿童学习方面的帮助和监督大大减少,甚至完全减除了,使孩子在学习方面处于一种无人过问的状况。
4.留守儿童的生活问题,特别是父母双方都外出打工的那部分儿童,其生活状况是不容乐观的。
5.留守儿童的生活问题,特别是父母双方都外出打工的那部分儿童,其生活状况是不容乐观的。
留守儿童监护权的定义
监护权是指对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依法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权利或资格。留守儿童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故留守儿童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留守未成年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法律资格。行使监护权既是监护人的权利,也是监护人的义务。
《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提出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家庭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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