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许可证的临时有效期有何规定?
时间:2023-07-03 21:41:39 56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临时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个月。如无其他法定原因,在3个月内不开工的,施工许可证就自行废止,所以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必须办理施工许可证吗

是的。

(一)办理:建设施工单位、建设单位;但是总包要配合。

《建筑法》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二)施工许可证条件规定

施工许可证是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准予建筑工程开工的文件,它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凡是依照本法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没有施工许可证就不能开工。同时,本条还规定了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一定的条件,这些条件包括:

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本办法规定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一律不得开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分解为若干限额以下的工程项目,规避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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