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合同有效需要具备的条件:
(一)须有有效的合同存在;
(二)承受的合同须为双务合同;
(三)须原合同当事人与第三人达成合同承受的合意;
(四)须经对方当事人的同意。
效力:
合同承受的效力为首先在于承受人取得原合同当事人享有的一切权利和负担的一切义务,原合同当事人完全脱离合同关系。依附于原当事人的全部权利义务均移转于承受人,包括在合同权利转让或合同义务的转让中,与原债权人或者原债务人的利益不可分割的权利如撤销权、解除权,一并移转。
合同没有效力的情况
1、全部无效合同是指合同的全部内容自始不产生法律约束力。
(1)订立合同主体不合格,表现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且法定代理人不予追认的,该合同无效;代理人不合格且相对人有过失而成立的合同,该合同无效;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且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该合同无效。
(2)订立合同内容不合法,表现为:
2、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3、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
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
5、以合法形掩盖非法目的合同,无效。
(3)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即意思表示有瑕疵,如: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无效。
最后,再确定合同效力时需要注意这些无效的情况:合同内容不受法律约束,合同内容不合法,存在欺骗、欺诈、或者是损害国家利益的层面,合同的表意有瑕疵等。当事人在签署合同时明确清楚合同的效力,然后才能签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九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全文69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