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的债务要在离婚诉讼中进行涉及:
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2、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
3、其他应当涉及的债务。
一、夫妻共同债务要如何认定?
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以下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3、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
二、夫妻借款一方签字是否成立
夫妻借钱一方签字的借条是成立的。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由双方共同偿还。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三、借条怎样证明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可以按照以下方法证明夫妻共同债务中包括借款: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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