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段内容讲述的是非公职人员接受贿赂后自首的刑罚问题。根据涉案金额,个人贪污、受贿5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五年,每增加1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而对于自首情节,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或免除处罚。
非公职人员接受贿赂后自首,刑罚的轻重取决于涉案金额。个人贪污、受贿5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五年,每增加1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情节特别严重情形另行规定。对于自首情节,综合考虑投案的动机、时间、方式、罪行轻重、如实供述罪行的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非 公 职 人 员 受 贿 立 案 标 准 是 什 么 ?
非公职人员受贿立案标准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非公职人员受贿犯罪的规定。根据该法规定,非公职人员受贿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受贿罪”,并依法立案侦查。
非公职人员受贿罪是指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该罪行的成立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非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2. 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3. 为他人谋取利益;
4. 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
若非公职人员受贿数额达到以上标准,则应当依法立案侦查,并追究其刑事责任。非公职人员受贿罪行的法律制裁力度相对较轻,但仍然应当依法严肃处理。
非公职人员受贿罪是一种犯罪行为,其成立需要满足一定条件。若非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且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则应当依法立案侦查,追究其刑事责任。虽然该罪行的法律制裁力度相对较轻,但仍然应当依法严肃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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