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自费服务:60周岁以上本市户籍老年人。
2、申请养老服务补贴:第一类,60周岁及以上低保、低收入家庭中需要生活照料的本市户籍老年人;第二类,80周岁及以上、独居或纯老家庭中、本人月养老金低于全市城镇企业月平均养老金的、经评估照料等级为轻度、中度、重度的本市户籍城镇老年人,在本人承担50%居家养老服务费的前提下,按属地化原则可申请获得服务补贴。
办理地址:
办理材料:
户口簿、身份证、参保人员社保卡/医保卡、由街镇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出具的低保、低收入证明、养老金收入证明及相关医疗证明
办理手续:
1、自费服务无须办理申请手续,可到所在社区助老服务社,双方直接进行服务约定。
2、申请养老服务补贴需到所在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街道(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办理相关申请手续。
办理流程:
1、补贴申请人向所在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进行咨询。
2、补贴申请人应接受经济状况审核,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填写《上海市居家养老服务补贴申请表。
3、由评估员上门对补贴申请人进行养老服务需求评估,出具评估结论。
4、由街道(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提出初审意见,报区县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审批,向符合补贴条件的老年人发放《准予服务补贴告知书,同时告知社区助老服务社;向不符合补贴条件的老年人发放《不予服务补贴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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