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道题要求我们根据提供的素材,生成一个80字的摘要。根据提供的素材,我们可以得知这个地区没有专门的处理地点,需要前往附近设有处理点的地方进行处理。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答案:附近设有处理点的地方进行处理。
这个地区没有专门的处理地点,您可以前往附近设有处理点的地方进行处理。(1)安图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处罚室。地址:明月镇明月路213号。电话:0433-5815636。(2)敦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科。地址:敦化市滨江路。电话:0433-6360377。(3)和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科。地址:和龙市海兰路2号。电话:0433-4222781。(4)龙井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科。地址:龙井市龙和街777号。电话:0433-3466042。(5)图们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科。地址:图们市口岸大街302号。电话:0433-3668711。(6)汪清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科。地址:汪清县汪清镇江北街。电话:0433-8905122。(7)延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科。地址:延吉市长白山东路东新街295号。电话:0433-2909071。
沈 阳 市 和 平 区 交 通 违 章 去 哪 里 处 理
针对您提供的沈阳市于洪区交通违章要怎么处理的问题,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理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违法处理:被路面执勤民警当场开具的简易处罚决定书,交通违法行为人应持其第三联(交银行联)于开具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前往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
2. 到银行缴纳罚款:
- 交通违法行为人应持其第三联(交银行联)于开具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前往银行缴纳罚款;
- 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
3. 到分局、交警大队处罚窗口接受处理:因交通违法行为被路面执勤民警依法扣留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人应持车辆扣留凭证、本人驾驶证(驾驶证被依法扣留的和无驾驶证的持本人身份证)和机动车行驶证(或发票和合格证)15日内到分局、交警大队处罚窗口接受处理。
4. 机动车因交通违法行为被电子监控设备记录违法信息的,交通违法行为人或者车辆所有人、管理人可在获知违法信息后持本人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前往分局、交警大队处罚窗口接受处理。
另外,根据辽宁省《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交通安全原则的行为,如违反各行其道规定、违反让行规定、违反交通规则其他规定等,都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综上所述,针对沈阳市于洪区交通违章问题,您可以按照上述步骤前往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针对您提供的沈阳市于洪区交通违章问题,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您应前往当地交通警察大队或分局进行处理。具体步骤如下:
1. 前往交通警察大队或分局:您可以持违法记录、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前往当地交通警察大队或分局进行处理。
2. 缴纳罚款:您应按照交通警察大队或分局开具的简易处罚决定书,前往银行缴纳罚款。如逾期不缴纳罚款,每日将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3. 接受处理:您还需持车辆扣留凭证、本人驾驶证(驾驶证被依法扣留的和无驾驶证的持本人身份证)和机动车行驶证(或发票和合格证)前往当地交通警察大队或分局进行处理。
4. 处理结果:处理结果可能包括罚款、记分等。具体需根据当地交通警察大队或分局的规定进行处理。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第一百零八条
全文1.5千字,阅读预计需要6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