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昆山购房政策规定如下:
1、限购1套,且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苏州市区(含吴江区)、昆山市、太仓市累计缴纳1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补缴无效);
2、昆山在实施限购的同时也限贷。
使用公积金贷款规定如下:
1、职工家庭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额度保持不变(70万);
2、职工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家庭贷款最高额度调整至50万元,单人贷款最高额度调整至30万元;
3、职工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住房总价的50%;
4、职工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调整为按借款人个人账户余额的6倍计算可贷额度。达到以上条件,并拥有充足的资金,即可购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昆山限购政策最新消息2020
购买新建商品住房
房地产开发企业对购房人(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材料进行查验,确认购房人是属苏州市户籍居民家庭或非苏州市户籍居民家庭:
1、属苏州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人在苏州市范围内(含姑苏区、吴中区、相城区、苏州高新区、苏州工业园区、吴江区、常熟市、张家港市、太仓市、昆山市户籍)拥有3套以内(不含3套)住房的,填写《购房人基本信息采集表》。
2、属非苏州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人在苏州市范围内(含姑苏区、吴中区、相城区、苏州高新区、苏州工业园区、吴江区、常熟市、张家港市、太仓市、昆山市)无住房的,填写《购房人基本信息采集表》、
购买存量住房
房地产经纪机构对购房人(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材料进行查验,确认购房人是属苏州市户籍居民家庭或非苏州市户籍居民家庭:
1、属苏州市户籍居民家庭:仍按(苏府〔2016〕150号)政策执行。
2、属非苏州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人在苏州市范围内(含姑苏区、吴中区、相城区、苏州高新区、苏州工业园区、吴江区、常熟市、张家港市、太仓市、昆山市)无住房的,填写《购房人基本信息采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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