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一、多取渔利怎么认定
(一)抽头达五千构成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303条规定的“聚众赌博”: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二)代理赌博网算开赌场,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303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三)域外开赌场禁招中国人,中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周边地区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吸引中国公民为主要客源,构成赌博罪的,可以依照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四)帮他人赌博以共犯论处,明知他人实施赌博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资金、计算机网络、通讯、费用结算等直接帮助的,以赌博罪的共犯论处。国家工作人员从重处罚。实施赌博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303条的规定从重处罚: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组织国家工作人员赴境外赌博的;组织未成年人参与赌博,或者开设赌场吸引未成年人参与赌博的。
二、组织网上的赌博算不算赌博罪
组织网上的赌博算赌博罪。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总额达到5000元以上;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总额达5万元以上;组织3人以上赌博,累计赌博人数达到20人以上;组织10多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国赌博,并从中收取回扣和介绍费。
三、赌博是否属于刑事犯罪?
赌博是否属于刑事犯罪要根据赌博的数额和其他情形来确定,如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构成赌博犯罪,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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