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款合同主要包括的内容
借款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种类。主要是指金融机构作为贷款人的情况下,针对不同种类的借款实行不同的政策。
2.币种。主要是指借款是人民币还是某种外币。
3.用途。主要是指借款使用的目的。
4.数额。是指借款数量的多少。应当包括借款的总金额以及在分批支付借款时,每一次支付借款的金额。
5.利率。是指借款人和贷款人约定的应当收的利息的数额与所借出资金的比率。
6.期限。是指借款人在合同中约定能使用借款的时间。
7.还款方式。是指贷款人和借款人约定以什么结算方式偿还借款给贷款人。
二、借款合同须有担保人和担保物吗
法律没有强制要求借款合同必须有担保人和担保物,借款合同是否需要提供担保,由当事人协商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定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三、借款合同是单务合同吗
借款合同一般不是单务合同,单务合同指仅由当事人一方负担义务,而他方只享有权利的合同。在单务合同中,当事人双方不存在对待给付关系,一方仅承担义务而不享有权利,另一方则相反。
单务合同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只有单方承担义务的情况,如在借用合同中,只有借用人负有按约定使用并按期返还借用物的义务,出借人不负合同义务;另一种情况是一方承担合同的主要义务,另一方只承担附属义务,双方的义务不存在对待给付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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