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移交到法院后,一般需要一个月左右的时间才会开庭。对于刑事公诉案件,《刑事诉讼法》中对法院审限有明确的规定,即法院一般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所以,法院会在审限到达之前提前安排开庭,但具体的开庭时间还要承办法官根据工作安排来定,是不确定的。
最轻的判决是免于处罚。死亡一人或重伤三人,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可以在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可以在一年至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死亡三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可以在一年至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无能力赔偿数额达到四十五万元;
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可以在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可以在一年至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交通肇事罪开庭会通知谁到场
一、交通肇事罪开庭会通知谁到场
1、交通肇事罪开庭会通知谁到场,要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具体如下:
(1)不构成刑事案件的需要到场的是原告本人或委托的代理人、被告肇事司机本人委托的代理人、肇事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委托的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2)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死者近亲属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本人或委托的代理人、肇事司机是被告人,必须到庭,委托的辩护人、代理人、肇事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委托的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交通肇事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1、交通肇事罪的客体,是指刑法上所保护的重大交通运输安全。因为只有交通肇事并产生重大后果的才构成交通肇事罪。如果仅仅是交通肇事而没有造成重大后果的不构成交通肇事罪,同样也不是刑法上所保护的社会关系,不能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客体。交通肇事罪中所指的只要是发生在航空,铁路运输以外的陆路交通运输和水陆交通运输中的重大交通事故,对特定主体在航空运输和铁路运营中发生重大交通责任事故,应按照刑法有关条款定罪。
2、交通肇事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必须存在交通运输过程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这是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前提条件,也是交通肇事的原因。在交通肇事罪中,违规的行为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
(2)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必须造成重大事故,导致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也就是说行为人的违章行为与发生的严重后果之间应该也必须具备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才构成交通肇事罪。否则,虽有违章行为的存在,但无严重后果,或发生了严重后果,但不是由于行为人的违章行为所引起的,都不够成交通肇事罪。
3、交通肇事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实践中主要是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
4、交通肇事罪的主观方面是过失。既成立疏忽大意的过失,也成立过于自信的过失。交通肇事罪所强调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对于发生事故的严重后果的心理态度而言,至于对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规定的注意义务,则既可能是明知故犯,也可以是过失,不影响交通肇事罪的成立。如果行为人主观上对于其行为所造成的严重后果持一种故意的心理态度,那么该行为应当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以及其他相关犯罪论处,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全文1.7千字,阅读预计需要6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