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材料是当事人在起诉离婚时需要提交至法院的,包括当事人的结婚证、身份证、民事起诉状、夫妻感情破裂等材料。
一、夫妻一方不在家要怎样办离婚
夫妻一方不在家可以诉讼离婚。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已经一方回家了的,可以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然后亲自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一、诉讼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起诉状;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3、原、被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孩子的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离婚必备条件的证据材料;
6、其他证据材料。
二、离婚诉讼的程序如下: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二、想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办?
男方不同意离婚的,另一方可以选择诉讼离婚。即准备好起诉状和相关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前往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我国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因此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根据这一标准收集证据。
到法院起诉时,首先准备好离婚起诉状、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等材料,起诉状应当写明诉讼请求,包括请求离婚、孩子抚养问题、财产分割问题等;然后到被告的住所地法院或原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的立案庭办理手续,预交诉讼费用后回家等待法院通知即可。
全文71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