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段内容讲述了债权人对于无偿转让财产的债务人的行为,可以依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行使撤销权。债务人在债务到期后放弃债权、放弃债权担保等情形转让财产,属于无偿转让财产。若债权人转让财产的行为是为了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如果不是则不能。
无偿转让财产的债务人,债权人可以依据具体情况来决定是否行使撤销权。债务人在债务到期后,放弃债权、放弃债权担保等情形转让财产的,属于无偿转让财产。若债权人转让财产的行为是为了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如果不是则不能。
无 偿 转 让 财 产 , 债 权 人 如 何 维 护 自 己 的 权 益 ?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无偿转让财产,债权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若返还原物不符合原物,债权人可以请求相应的赔偿。另外,《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也明确规定了债权人可以随时请求返还原物。因此,债权人可以通过诉讼或者非诉讼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无偿转让财产的债务人,债权人可以依据具体情况来决定是否行使撤销权。但若债权人转让财产的行为是为了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无偿转让财产,债权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若返还原物不符合原物,债权人可以请求相应的赔偿。另外,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返还原物。因此,债权人可以通过诉讼或者非诉讼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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