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付钱,用在拘留所交生活费。被拘留期间的生活费由国家财政支付。《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十二条:拘留所基础设施经费、修缮费、日常运营公共经费、办案(业务)经费、设备经费、被拘留人支持经费等。,由公安机关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纳入财政预算,并给予足额保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会同本级财政部门,每年核定被拘留人的伙食费、医疗费等支付标准。
在拘留所生活给钱吗
被处以拘留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人在拘留所内生活是不需要给钱的,但衣服,床上用品等需要自行购买。根据我国《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的规定,拘留所的基础建设经费、修缮费、日常运行公用经费、办案(业务)经费、装备经费、被拘留人给养经费等由公安机关提请本级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予以足额保障。
《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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