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企业职工因工伤亡事故调查处理(重伤、死亡事故)
办事依据
1、《安全生产法》;
2、国务院75号令;
3、《上海市劳动保护监察条例》
审批项目服务内容
接到企业上报的事故报告书或伤者的上访后,立案调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和批复。
办事流程
企业上报事故报告书或伤者上访——立案调查——行政处罚批复。(时限90天内,特殊情况180天)
办事所需申报材料
企业上报:
1、事故报告书;
2、单位营业执照;
3、医院初次诊断病史;
4、伤者身份证;
5、劳动合同。
伤者上访:
1、医院初次诊断病史;
2、身份证;
3、劳动合同;
4、上访书面材料。
办事时限
从立案调查到作出事故批复,一般情况90天内完成,特殊情况180天内完成。
办理地点、联系方式、办理机构
上海市金山区安全生产监察局:金山区石化卫清西路755号。
电话:57964474,邮编:200540。
投诉途径、咨询方式
行政复议:金山区人民政府或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诉讼:金山区人民法院。
全文40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