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房地产市场现处于起步阶段,在制度不健全的情况下,操作运行尚不规范。再加上投资者(业主)在所谓高额回报率鼓动下存在非理性投资行为,常使投资者面临极大的法律风险。而且在国家有关部门采取非市场经济手段加以禁止又不能奏效的情况下,投资者树立良好的风险意识和防范意识,规避法律风险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五种潜在风险
目前比较普遍的模式是以中介公司或租赁公司作为承租人或受托包租人的售后包租模式,其风险主要在于:
其一、售价虚高,回报落空。开发商在“售后包租”过程中抬高售价,用高额返回租金吸引投资者,但一旦开发商破产或者出现资金问题,其返租承诺或回报率可能无法实现,投资者预期租金收益很难保证,可能蒙受重大经济损失。
其二、资金挪用。一般由于开发商资金紧张,才采用包租套现开发模式,一旦融资成功,可能并不真正用到开发的房产上,而是挪做他用。作为投资人,将要面临由此而产生的诸如开发商出现资金断链不能如期交房,甚至造成烂尾工程,甚或是卷款而去的法律风险。
其三、经营风险。众所周知,“售后包租”多出现在商业地产的开发销售中,住宅可以转手卖掉,但是经营失败后的产权商铺便会无人接盘。一旦经营出现了问题,开发商早已套现并获取了丰厚的利润,经营者也可以临时退租,最终的风险将会留给商业地产的产权人承担。
其四、市场、政策风险。当包租房过多,超出市场需求时,势必导致收益减少;政府政策变化也会带来风险,如银行利率的调整,如果利率调高会直接造成购房人按揭还款压力增大。
其五、合同风险。中介公司或租赁公司不履行包租协议也是售后包租一大风险,这种风险主要是由于投资人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约定责任太小,使其违约成本太低造成的。
二、风险防范三招
从市场经济的角度讲,任何的市场行为都有相应的市场风险,这是一条亘古不变的法则。但是,如何避免法律风险,或者将相应的风险降至最低,却是一个理性的投资人必须考虑的问题。
售后包租行为是一种合同行为,防范风险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业主在投资之前,应当进行充分的调查。主要调查所要投资购买的楼盘所处位置、有否升值潜力,开发商的资信能力、声誉,承租人或受托包租人的履约能力、声誉等。如果是商业铺面,还要对该项目的前景有比较清醒的认识和分析。从某种意义上讲,这既是风险防范的第一步,也是至关重要的一步。
其次,在签约时,要将开发商、中介公司或租赁公司的承诺载入合同条款。特别是在与中介公司或租赁公司签订租赁合同或委托租赁合同时,不但要明确租金、租期、租金的交付方式等事项,更重要的是要明确相关责任人的违约责任。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开发商在作广告宣传的时候所承诺的回报率通常是比较高的,因而其所售房价也会被事先提高。因此,违约责任的承担必须能够补偿业主因购买高价房屋而遭受的差价损失及其他损失,甚至可以更高,以便更有效地约束中介公司及开发商。
最后,应当让开发商成为租赁合同或委托合同的担保人。我们知道,开发商之所以推出“售后包租”的销售模式,主要是为了解决其资金困难。而现在采取的由中介公司或租赁公司等第三人承租或受托包租的方式,业主付清房款后,便与开发商没有任何法律关系,无论如何,开发商皆坐收渔利。且一旦出现投资失败、不能获取预期回报时,业主便无法追究开发商任何责任,显然有失公允。因此,应约定一旦中介公司或租赁公司不能承担赔偿责任时,开发商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值得注意的是,开发商以其经营收入提供担保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因为其经营收入根本不具有可预知性。
一言以蔽之,在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及其投融资渠道尚不成熟的时期,业主要想获得“售后包租”的高额回报,就必须对其中暗含的法律风险有清醒的认识,防患于未然,才能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实现其投资利益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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