桶装水物业合作协议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就结成长期、全面的桶装水战略伙伴关系,实现资源共享、共同发展,并为以后在其他项目上的合作建立一个坚实的基础,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共识:
甲方:
乙方:
本着互利互惠,公正合理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有关法律签订本协议:
1、项目计划投资~万元人民币,其中甲方投资总额占%,乙方投资总额占60%,考虑到乙方为该项目作了大量前期工作,甲方投资总额占40%
按此比例分享红利。
2、乙方负责水源地的征地、补偿等协议的协商、谈判及政府有关单位手续经办,所产生的费用双方各自承担一半
计入总投资中,双方资金必须在征地补偿协议签订和办理有关手续时到位,乙方应尽力将这些费用降低。
3、在正常生产时如与当地村民出现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确保生产正常。
4、甲方是桶装水生产销售企业,在本项目中免费提供注册商标、销售市场和生产技术。
5、本项目所需的设备主要由甲方购进,但需经双方共同考察认可后才能采购。
6、在水源满足双方合作项目后仍有剩余的情况下,乙方可以开发新市场和新品牌,所有费用乙方自理,产生的利润甲、乙双方按4:6分享。
7、如乙方能争取政府资金投入,甲、乙双方按4:6计入各自总投资中。
8、生产管理人员及有关协议在投产前另订。
9、双方如有违约,均按《民法典》有关条款追究责任。
10、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存一份,保存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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