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单位车辆过户到异地个人所需要的手续的特殊之处在于原车主是单位,其他的与个人之间的过户没有区别,所需要的手续包括现所有权人的身份证、机动车买卖合同、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如果是受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要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如果已经超过检验有效期,还应经过安全技术检验并提交检验合格证明、交强险凭证。
2、《机动车登记规定》第19条第1款规定:“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可见,法律并没有对单位车辆过户给个人作出特别的限制。根据上述第
(二)项的规定,单位车辆过户给个人,只是在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或凭证方面略有特点,这个特点就是原车主是单位而不是个人。单位应与受让车辆的个人签订转让(买卖)协议,对车辆所有权转移的有关事项作出约定。这个转让协议就是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所需要的手续,上述规定已经很明确。
3、因为是过户到异地,所以,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先向原机动车登记地的车管所申请转移登记,原登记的车管所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号牌、行驶证,核发有效期为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将机动车档案交机动车所有人。然后,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临时行驶车号牌的有效期限内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再后,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档案,并交验机动车。机动车在转入时已超过检验有效期的,应当在转入地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并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强险凭证。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相关证明、凭证和机动车档案,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入信息,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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