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因家暴向公安机关报案后,公安机关不处理的,受害人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救助,也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或者向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家暴警察不立案怎么办
如果警察不立案,报案人可以到上级部门投诉警察。并且有权要求他们出具不立案的通知书,告知不立案的理由。根据《警察法》第二十一条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对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应当给予帮助;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第四十六条公民或者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人民警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受理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检举人、控告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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