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战时造谣惑众罪的要件为:
1、本罪侵害的客体是战时宣传舆论秩序。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战时情况下,造谣惑众、动摇军心的行为。
3、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主体是所有参加作战的军人。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一、拒传军令罪的认定
(一)区分本罪与战时违抗命令罪的界限
其区别在于:
1、客观表现不同。假传军令罪是行为人传达或发布经过伪造或篡改的命令,只能表现为积极的行为,违抗作战命令罪则是拒不执行上级的作战命令,一般表现为不作为;拒传军令罪,也表现为不作为,即拒绝达军事命令。但拒传军令罪的行为人拒绝的是对军事命令的传达,而违抗作战命令罪拒绝的是对军事命令的执行。
2、主体要件不同。本罪的主体是负有传达命令职责和发布命令职权的军职人员,而违抗作战令罪的主体,是接受命令的下级部属人员。
(二)区分本罪与战时造谣惑众罪的界限
这两种犯罪都有编造事实,致使军心混乱的情况,二者的区别在于:
1、在主观方面,战时造谣惑众罪往往是行为人在作战能力和作战结果上,夸大敌人贬低自己,目的在于动摇军心;假传军令罪则是编发虚假命令,其目的在于破坏作战部署,但从后果看,当然有涣散部队斗志的情况发生。
2、主体方面,构成战时造谣惑众罪的主体,可以是任何参战人员的军职人员,而假传军令罪的主体一般是参战人员中负有传达命令职责和发布命令职权的人,是军人中的特殊主体。
二、投降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投降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军人参战秩序和国防安全秩序;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战场上自动放下武器向敌人投降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本罪主体必须是参战的军职人员,并且是具有使用武器打击敌人的行为能力的人;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投降罪是指军人在战场上,因贪生怕死、畏惧战斗,而自动放下武器,投降敌人的行为。触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投降后为敌人效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三、战时拒绝服役罪如何构成呢?需要哪些条件
构成战时拒绝服役罪的构成条件是: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兵役管理活动。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拒绝服兵役,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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