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可能去探望一名公安在押人员?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会见被羁押人员,应当持有有效身份证。被羁押人委托会见被羁押人的律师,还应当持有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书、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看守所民警应当查验被拘留人员的有关证件和证件,填写《会见被拘留人员登记表》,并及时安排。
会见在押人员应当在看守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并遵守看守所的管理规定。一般来说,在押人员会见次数不超过2次,每次会见人数不超过3人,会见时间不超过30分钟。有特殊情况需要在非会议日开会或者增加会议次数、次数、时间的,应当经看守所领导批准。被羁押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羁押人,不受人数和时间限制,应当在正常工作时间内进行。
可以看出,治安拘留是不允许符合相关条件的,提供相应证件的才允许探视。毕竟,拘禁代表犯罪,往往不需要太严重的社会负面影响。监狱是允许参观的,所以住宅当然是允许参观的。如果情况比较复杂,还可以咨询律师帮助,律师吧网还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咨询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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