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缴费基数上限按照北京市2017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25401元/月)确定。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北京市2017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3387元/月)确定;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北京市2017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5080元/月)确定。
2020北京社保缴费基数何时公布?
2020年北京社保缴费基数为: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的缴费基数在3613元-26541元的范围内;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在5360元-29732元的范围内;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在4713元-26541元的范围内。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四条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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