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车辆被追尾对方全责的情形,其双方当事人是可以自行协商赔偿的,可以由当事人自行赔偿或者由其保险公司进行赔偿。对于协商不成的情形,是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是可以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对于不足部分其当事人按照承担责任比例进行赔偿。
一、交通事故交警认定对方全责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全责方承担全部损失的赔偿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
首先由交警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认定。由交强险承保的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限额内赔偿,超额部门,再由对方根据责任认定情况赔偿。保险公司及对方需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护理费,住院伙食费,交通费。造成伤残的经伤残鉴定后根据残级确定赔偿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不赔偿怎么办?
首先,公安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也是当事人就民事损害赔偿问题向法院提交的重要证据。
其次,可以起诉,侵权方和车辆的保险公司一起列为被告,保险公司在其承保的范围内进行赔偿,不足的侵权方赔偿。所以要看对方车辆上的什么险种。再次,诉讼费由你先行垫付,可以在起诉中要求被告承担,胜诉后法院会判决,证据确凿的情况下,被告不出庭,可以缺席判决。
二、交通事故车损如何给予补偿?
交通事故车损给予补偿的数额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如果有保险的可以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项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以上是对这个问题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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