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应当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通常是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进行调解;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
女方起诉离婚去哪里起诉
女方起诉离婚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受理。起诉前应当提前写好起诉状,准备双方的结婚证、子女出生证明、以及需要分割的财产清单,到人民法院立案。人民法院会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决定立案后会安排时间开庭审理,并根据具体案件事实判决双方是否离婚。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任何一方对判决不服的,都可以在上诉期内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全文59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