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诉人不交上诉费的后果是什么
1、上诉人不交上诉费的后果是:
(1)人递交上诉状后,迟迟不交上诉费,对方当事人无权申请强制执行,只能由法院通知交纳;
(2)如果上诉人没有在规定的期限交纳的,法院会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六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有权在判决书、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提起上诉。被上诉人在收到上诉状副本后,应当在三十日内提出答辩状。当事人不能在法定期间提起上诉或者提出答辩状,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二、上诉流程怎么走
上诉流程如下:
1、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2、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3、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
离婚上诉费用规定
离婚案件中,二审的诉讼费计算方法与一审案件基本相同,首先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其次涉及财产分割的,若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对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的,仅就上诉的那部分财产价值进行缴纳。也就是说,一方当事人对离婚判决中的财产分割部分不服,提起上诉的,一审的离婚判决仍未生效,上诉费用按照上诉部分的财产价值计算。如果不超过二十万元的,不另行缴纳,超过二十万元部分,缴纳超出部分的0.5%,计件费用也同样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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