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人口述遗嘱的录音在法律上是否有效
录音遗嘱要具有法律效力的有效条件:
(一)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制作,并亲自叙述遗嘱的全部内容;
(二)必须请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作证;
(三)录音开始时,遗嘱人、见证人必须分别说明自己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所在工作单位和家庭住址等;
(四)遗嘱人必须说明制作录音遗嘱的具体地址和年、月、日、时;
(五)录音制作完毕,应当密封保存,并在封面上由遗嘱人、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然后,由遗嘱人或交见证人保管;
(六)继承开始,由见证人及继承人到场并检验封皮的完好情况。
这是录音遗嘱必须符合的条件,由此可知,偷偷录音的遗嘱是不符合以上的条件的,所以它就没有法律效力了。
二、他人代写的遗嘱是否有效
遗嘱他人代写协议是否具备效力需要看是否满足遗嘱有效的条件,代书遗嘱必须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遗嘱人签名。代书遗嘱需满足四要件,不符其一则不具法律效力。
代书遗嘱发生法律效力需要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一)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由见证人代替遗嘱人书写遗嘱;
(二)代书遗嘱必须有两名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可为代书人;
(三)代书人、见证人和遗嘱人必须在遗嘱上签名,并注明时间;
(四)遗嘱代书人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是未成年人或者精神上、智力不健全的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打印遗嘱】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三、老人立遗嘱需要子女在场吗
老人立遗嘱不需要子女在场,子女是否在场不是遗嘱生效的必要条件,不同的遗嘱要产生效力需要的条件也不同,但总的来说,没有哪种类型的遗嘱是需要子女在场才能生效的。在我国遗嘱的类型和有效条件为: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录音遗嘱,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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