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人未尽清算义务的表现:
1、清算义务人未经依法清算,直接向工商部门出具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工商部门办理了企业注销登记的;
2、清算义务人在清算过程中转移执业资产或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变卖企业财产,销毁隐匿企业财务账册,指使企业资产状况不明等的。
一、个体工商户和有限公司有什么区别
个体工商户和有限公司的区别有以下五点:
1、经营场所不同;
2、投资主体不同。有限公司投资主体是法人,执照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能够以企业的名义独立享有法定权利和承担法定义务,法定权利、义务直接归企业享有而非企业投资者;
3、承担的财产责任不同;
4、两者缴纳的税费不同;
5、两者的清算程序不同。有限公司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而个体工商户歇业时无清算程序,只需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歇业手续,注销营业执照即可。
二、股东对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16种情形
(一)虚假出资。
(二)出资不到位。
(三)抽逃出资。
(四)公司清算未依法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
(五)执行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
(六)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进行清算。
(七)股东怠于履行义务,致无法进行清算。
(八)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
(九)提供虚假清算报告骗取公司注销。
(十)股东在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清偿债务。
(十一)股东在清算或注销过程中有其他过错。
(十二)公司被撤销、注销或歇业后,股东无偿接受公司财产的。
(十三)一人公司与股东财产混同。
(十四)股东过度控制、滥用公司人格行为。
三、个人合伙散伙怎么清算
合伙企业散伙时应当进行清算,按照下列流程进行清算:
1、清理合伙财产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将与清算有关合伙企业没有了结的事务全部处理完;
3、清缴所欠税款后;
4、编制清算报告,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企业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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