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是30天,即双方到离婚登记处申请离婚登记时,需要等待30天,期满后双方应当在30日内再次到离婚登记处申请发放离婚证。
一、离婚证多久可以办下来
离婚证需要至少需要三十日才能办下来。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必须经过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期满后,未撤回离婚申请的,三十日内可以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撤回离婚申请的,就不能领取离婚证。在离婚冷静期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都有权利撤回离婚申请,只要当事人后悔离婚,就可以去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离婚申请被撤回后,当事人想再次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只能重新去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再次经过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期满后,未撤回离婚申请的,双方应当在三十日内,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逾期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申请。
颁发离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2、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
3、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
4、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注销后的结婚证退还当事人;
5、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离婚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二、离婚冷静期过后多少日之内办理手续
离婚冷静期过后的30天内再次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协议离婚的流程为:
1、递交离婚申请,即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向民政局提交离婚申请;
2、递交离婚申请后开始等待30天,在这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视为没有达成协议离婚,如果都没有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则进入下一个30天;
3、在双方都没有撤回离婚申请而进入的第二个30天内,双方要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如果在这个30天内,双方任何一方没有到场,没有亲自领取离婚证,那么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没有达成协议离婚。
三、办理离婚一般多久可以办下来
协议离婚申请离婚最少需要30日,申请离婚后有30天的离婚冷静期,离婚冷静期过后才能申请发给离婚证。诉讼离婚的视情节不同需要的时间也不同,少则三个月,多则一、二年。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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