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通行证(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港澳通行证)俗称双程证,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签发给中国内地居民因私往来香港或澳门地区旅游、探亲、从事商务、培训、就业、留学等非公务活动的旅行证件。来港澳前,必须取得内地公安部门签发有关来港澳目的签注(如团队旅游、个人旅游、商务或其他签注等)。2014年5月19日,公安部宣布在广东试点启用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从5月20日开始,广东居民可申领和换发内存有数字化的个人资料和指纹信息的电子通行证,使用口岸自助查验通道实现自助通关。中国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自2014年9月15日起全面启用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即2014版往来港澳通行证)。
商务签证主要指有关人员因公务或者个人原因去目的地国家从事投资、贸易、会议、展览、劳务等方面事务所进行的实地考察或洽谈。这类人员进入目的地国时需持商务访问签证。
去目的地国商务考察者办理商务签证后在该国只能作短期逗留,考察人员应该在签证固定的时间内离开该国家。此外,部分国家移民局要求赴本国考察、访问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刑事犯罪记录,对该国的国家安全不会构成威胁。商务签证的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需要有足够的商务理由,来证明他去某国访问是真实的,没有任何不良意图。签证官一般需要这类签证的申请人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他去某国确实有商务的需要。因此,一封来自某国的邀请函,是最基本的一份文件。
虽然邀请函并不是法律规定的必须的文件。如果没有邀请函,只要当事人能够提出足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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