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费用计算标准是:
1、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格,按以下比例累计支付财产案件:不超过1万元,每件交,每件交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根据2.5%交纳;
2、非财产案件,离婚案件每件交付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得超过20万元以上的,不单独支付;超过一万元的,不单独支付;
3、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无争议金额或者价格的,每件都要交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格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缴纳;
4、每个劳动争议案件的交付10元;
5、行政案件按下列标准交纳: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100元,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付50元。
诉讼费是指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应当支付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等诉讼费用。
精神损害赔偿计算标准是什么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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