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拘留看守所30多天不会自动放出来的,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盗窃嫌疑人被公安机关拘留30天后,是不会自动放出来的,如果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公安机关才会释放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第八十六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一、犯盗窃罪怎么处罚
根据《刑法》规定,盗窃罪如下处罚:
(1)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要是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要是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对盗窃罪的处罚,是最基本的处罚,是在不存在从轻、减轻处罚或从重、加重处罚情形时的处罚。要是犯罪嫌疑人存在法定量刑情节的,是可以从宽处罚或从严处罚的,量刑并非固定不变的,案件情况不同,量刑就不同。
例如犯罪嫌疑人是自首的,是未成年人、悔罪认罪、退赃退赔、被害人谅解等等,都是从宽处罚的情形,反之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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