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先领结婚证还是先办婚礼
1、先领证还是先办婚礼都是可以的,主要看个人的具体情况。可以充分了解利弊之后,再选择合适的顺序。从法律的角度来说,结婚当然是先领结婚证,更保险一些,因为只有男女双方到民政局领取了结婚证才是真正建立了夫妻关系,这种婚姻关系才是受法律保护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二、办理结婚的流程是怎样的
1、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照片、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的证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结婚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离过婚的申请再婚时,还应持离婚证件。在实行婚前健康检查的地方,申请结婚的当事人,还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和单位证明必须认真审查,对当事人进行询问,还可以作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以便查明当事人是否符合结婚的条件;
3、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全面审查了解,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如果申请结婚的当事人,因受单位或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明时,婚姻登记机关经查明确实符合结婚条件的,也应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也可以成为女方家庭成员。
先办婚礼以后补办结婚证
昨日上午,一位老人急匆匆地来到鼓楼区婚姻登记处称,他儿子就要从外地赶回来在本周日举行婚礼,但结婚证却还没有办下来。
他说,他儿子和儿媳妇常年在外地工作,计划回家后立刻办理结婚证,然后再于本周日举办婚礼。然而,他昨日才得知,其居住的地方已经划到金明区了,于是老先生跑到金明区婚姻登记处咨询,但遗憾的是,昨日是金明区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的工作日,暂时无法为老先生的儿子办理结婚证,要办最快也要等到下周一。
哎,事已至此,只有先办婚礼,以后再补办结婚证了!老先生有些失望地离开了婚姻登记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全文1.2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