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驶取保候审后刑事案件依然在进行中,并且取保候审人要保证能随传随到。取保候审指的是刑事诉讼中的一个临时性强制的措施,我国的刑诉法明确规定可以对没有必要逮捕,和没有社会危害性的犯罪嫌疑人进行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取保候审之后,刑事案件是还在进行的,取保候审人要能够保证随传随到,依法遵守法定的义务,若没有经过执行机关的批准是不能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
一、异地取保候审该怎样办理
取保候审是法律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执行。外地人与当地人取保候审的条件都是一样的。经有关机关审查后决定取保候审的,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被取保侯审人要持有关手续到经常居住地或者住所所在地派出所报告,接受监管,并保持通信畅通,随传随到,严格遵守关于取保候审人员的各种规定。
二、等待批捕时的取保候审如何处理
只要符合条件的就可以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它通常对犯罪较轻,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对其行动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采用。
采取逮捕措施后,会对逮捕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于犯罪嫌疑人在人民检察院认为不需要继续羁押的情况下才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取保候审。取保候审需要满足法定条件,批捕后,符合法定情形的,是可以取保候审的。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逮捕措施后,需要对其逮捕的必要性进行审查,人民检察院不需要继续羁押的,但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为了办案的需要,是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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