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电结婚、婚后恋爱、婚前试爱目前这些题材的爱情电视剧在各大卫视热播,现实中这样的例子也不鲜见。烟台福山区清洋法庭近期受理了一起离婚案件,大龄青年认识两个月便闪电结婚,婚后女方遭遇家庭暴力,忍无可忍之下提出离婚,最终,法庭判离。
认识2个月便闪婚
事情还要从2年前说起。当时,家住福山区的黄某35岁,同学的孩子都上小学了,家里人催我结婚。黄某表示,他是开大货车的,平时很少接触异性,就成了剩男。
期间,黄某的家人一直张罗给他相亲。2012年2月,经朋友介绍黄某与莱阳籍女子孙红(化名)认识。
当时孙红31岁,由于是外地打工人员,很少有人为其介绍对象。
是超市一个热心大姐介绍我和他认识的。孙红告诉记者,2012年2月在媒人牵线下她和黄某认识,认识2个月后两人决定结婚。
孙红说,恋爱期间,黄某一直对自己不错,双方都着急结婚,2012年4月便登记了。
婚后一个月,孙红怀孕,黄某让其辞去工作,在家带孩子。孙红原本以为自己的幸福生活就要开始了,可是没想到在怀孕期间她开始遭受家庭暴力。
孕期竟然遭遇家暴
我第一次遭遇家暴大概是怀孕4个月的时候。孙红告诉记者,那天晚上黄某回家,两人吵了几句,随后黄某动手打了她。由于考虑到刚结婚,又怀了孩子,孙红选择了忍气吞声,没有告诉家人和朋友。
可是,不到一个月,孙红又一次遭遇家暴。孙红的公公婆婆知道了很生气,批评了黄某。黄某也感到十分后悔,立下了保证书。孙红看公婆对自己这么好,便原谅了黄某。
记者了解到,黄某因为家暴曾写过三次保证书。第一次是黄某当着亲戚面写的,以后我再家暴,你说怎么办就怎么办。第二次写再家暴就离婚。第三次写以后再也不和坏人交往。
忍无可忍提出离婚
以前公婆对我很好,可是我生完孩子后他们就不一样了。孙红说。
2013年3月,儿子在福山人民医院出生。黄某一家人感到很高兴。可是,生完儿子半年后,公婆要求孙红给孩子断奶,断奶期不允许孙红见孩子。
当时我在断奶期,公婆以此为由不允许我见儿子。孙红说,一开始她的奶水不是很好,公婆提出断奶她还以为是对自己好。没想到,后来她想回家看儿子时,遭到公婆拒绝,甚至把她的书包、衣物都往外扔。
孙红表示,她为此找过黄某,没想到黄某听完后对其拳打脚踢。立了三次保证书依旧不改恶习的黄某令孙红忍无可忍。2013年底,孙红因家暴向清洋法庭提起了诉讼。
考虑到孩子太小,没有家暴证据,我们起初给她调解,也找黄某谈过话。法官告诉记者。
今年7月,孙红再次提出离婚。最终,孙红结束了自己两年的婚姻。
孙红没有工作,无经济来源,儿子被判给了黄某。
闪婚要慎重
闪婚似乎验证了缘分来了,挡也挡不住。专家认为要慎重对待闪婚。
专家说,婚姻非同儿戏,它是关乎男女双方长期乃至终生幸福与否的大事。清醒正确地认识人和事均有一个合理过程,闪婚现象恰恰忽略了这个重要过程。缺失了双方在爱情婚姻家庭中的价值取向、性格交融、思维方式、生活方式的磨合认知期,很快陷入冲动盲动式婚姻,大多会饱尝婚姻家庭剧烈磨擦震荡甚至分离,酿造婚姻家庭不幸的苦酒,一时的心跳带来终生的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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