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如下:
1、当事人到婚姻登记机关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2、工作人员检查材料;
3、工作人员询问当事人离婚意愿和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4、双方填写《离婚登记申请声明》,并在发誓人面前签字;
5、双方亲自签署离婚协议;
6、工作人员审查材料合格后,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7、颁发离婚证。
协议离婚在异地能办理离婚吗
协议离婚在异地不能办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事双方自愿离婚的,必须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或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在被告方居住满一年或一年以上的所在地进行起诉离婚,要记住,异地只适用于起诉离婚,不适用于协议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全文87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