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现行规定:个人通过法定继承方式取得房产,免征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契税等。如果通过法定继承方式取得该房产后再次转让,出售时需要承担的税费,和普通买卖得来房产需要承担的税种基本一致。具体包括:一、营业税及附加对于普通住宅:144平米以下购买不足2年的,全额征收营业税,满2年的免征。144平米以上购买不足2年的,全额征收营业税,满2年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附加是指城建税和地方教育费附加。二、个人所得税对于普通住宅:具体为总价的1%或者是总价减去成本的20%;购买满5年且为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免交。最后,需要提示一下,在继承房屋后,如果想要出售该房屋,得在办理继承过户之后才能进行出售。
兄妹共同继承的房产能否转让
多个继承人共同继承房屋的,房屋所有权变为共有,共有的房屋要转让的,需要取得共有人的同意。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对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零三条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第三百零六条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的,应当将转让条件及时通知其他共有人。其他共有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其他共有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共有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房屋继承公证办理
1、办理房屋继承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3、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4、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8号)五、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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