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法律规定第二次起诉离婚必须判离,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如果起诉离婚的一方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起诉要求离婚,但又未能向法院提供据相关证据来证实,要承担法院再次不准予离婚的后果。
一、老公不肯离婚如何做
男方不同意离婚,即夫妻双方无法通过协议达成离婚,可以一方去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离婚或不准离婚都是依照《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界限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或者存在重婚、家暴、赌博吸毒屡教不改、分居满两年等情形,调解无效准予离婚。
二、有外遇了想离婚怎么办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三、离婚一方不愿签字怎么办
起诉离婚,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即使对方不签字,也不影响法院的判决。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第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第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第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第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第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所以,起诉离婚对方是否签字不是关键,关键是是否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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