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住房公积金查询与提取
从2017年7月1日起,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住建部发布《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要求,通过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实现“账随人走、钱随账走”。
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可以咨询自己单位,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这是常见的情况之一,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国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
7、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
8、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9、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10、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
11、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发生了意外的话,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家庭生活艰难的;
12、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1.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首先必须上缴住房公积金,没有上缴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不具备申请的资格。
2.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其次还需要具备住房公积金上缴必须满6个月的条件,有参加公积金上缴的职工但不满6个月也没有申请的资格,不能拿到住房公积金贷款。
3.对于夫妻双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如果其中一方已经申请了该项贷款,在没有还清贷款本息之前,仍然不具备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资格。如若夫妻双方均选择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在另一方还清贷款本息之后才能申请。
4.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如果有其它未还清的贷款也无法申请,其它贷款未还清或者有其它债务可能会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偿还实力,存在一定风险将不予以受理。
5.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时间一般最常不得超过30年,超过规定年限的贷款也不予以受理,申请人无法拿到住房公积金贷款。
6.申请人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20%。
7.申请人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必须满足以上申请的条件,任何一个条件不满足都无法成功拿到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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