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种情况下属于过失致人轻伤?
主观上是过失,客观行为上造成他人轻伤的就是属于过失致人轻伤。
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
具体轻伤的鉴定标准为:
轻伤一级:
1、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20.0cm以上。
2、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50.0cm2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24.0cm2以上。
3、颅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
4、颅底骨折伴脑脊液漏。
5、脑挫(裂、伤;颅内出血;慢性颅内血肿;外伤性硬脑膜下积液)。
6、外伤性脑积水;外伤性颅内动脉瘤;外伤性脑梗死;外伤性颅内低压综合征。
7、脊髓损伤致排便或者排尿功能障碍(轻度)。
8、脊髓挫裂伤。
轻伤二级:
1、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8cm以上。
3、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20cm2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10cm2以上。
3、帽状腱膜下血肿范围50.0cm2以上。
4、颅骨骨折。
5、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
6、脑神经损伤引起相应神经功能障碍。
二、过失致人轻伤要负刑事责任吗
在我国,过失致人轻伤害是不用负刑事责任的,因为目前我国《刑法》只对过失致人死亡、过失致人重伤规定为犯罪,根据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原则,过失致人轻伤不构成犯罪。所以如果认定是过失致人轻伤,那么就不属于刑事案件范畴。但受害者可以要求民事赔偿: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三、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上述提到的过失致人轻伤与故意致人轻伤不同。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伤情接近轻微伤,社会影响不大、被害人有过错或被告人全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为拘役刑或管制刑;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虽构成轻伤,但伤情接近轻微伤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伤情介于轻度和重度之间的,为有期徒刑一年;伤情接近重伤的,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故意伤害行为必须致受害人轻伤以上后果,才构成故意伤害罪,理由是:
第一、虽然《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未对具体的伤害后果作出规定,但第二款对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死亡或造成严重残疾等伤害后果的刑事处罚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因此,根据伤害后果的程度和刑罚的轻重成正比的逻辑,可以认为第一款所规定的刑罚就是对应轻伤这种危害结果的。第二、据《刑法》第十三条的但书规定,危害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若故意伤害行为仅造成被受害人轻微伤,则其行为应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能认为是犯罪。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若是主观上是过失的,但是客观行为方面确实导致他人轻伤,那么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承担相关的刑事责任的,只有故意伤害他人的身体,达到轻伤以上的法律后果,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由此所产生的民事方面的赔偿责任仍然是需要承担的,也就是需要赔偿医疗费用等相关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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