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丽水延期换领机动车驾驶证法律依据是什么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16修)(公安部139号令)
公安部第139号令
第七十三条
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因服兵役、出国(境)等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可以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延期办理。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驾驶证和延期事由证明。
第二款延期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延期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驾驶机动车。
二、丽水延期换领机动车驾驶证受理条件
申请人不具有记满12分、逾期未审验、被扣押、扣留、暂扣、注销、吊销或者撤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形
三、丽水延期换领机动车驾驶证受理机构
丽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及辖区内县、市车辆管理所
四、丽水延期换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地点
具体地址:丽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丽水市莲都区万象街道吕埠坑)一号大厅一楼1-10号受理窗口
办理时间:正常工作日周一到周五春秋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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