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资本认缴期限由股东自己约定,法律不做限制。关于注册资本认缴期限,根据目前注册资本制度是认缴制度;也就是说在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工商局不再需要验资报告,而且注册资本金额的多少以及注册资本认缴的期限都是由股东自行约定,只要在公司章程中载明就可以了。
认缴制注册资金的缴纳形式
认缴制注册资金的缴纳形式有以下几种:
1.货币缴纳
各股东通过自己账户向公司账户转款,注明投资款就完成了实缴到位。
2.垫资缴纳
这个操作存在巨大的税务风险,因为垫资就意味着还要把钱拿出来,很多公司的注册资本都是几百万几千万,这么大的税务漏洞让税务很难做账,一不小心就会触及抽逃出资。
3.固定资产入账的方式缴纳
采用股东固定资产去实缴,比如房产、机器设备、土地、车辆等,等同于货币实缴。
4.知识产权的形式
这一条是比较易操作无风险的实缴方式。对于这种方式,股东个人递延纳税,企业销售无形资产免征增值税。
《公司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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