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计免赔通常指的是车辆保险中的不计免赔险,是一种商业险(车损险或三责险)的附加险。不计免赔险作为一种附加险,需要以投保的“主险”为投保前提条件,不可以单独进行投保,其保险责任通常是指“经特别约定,发生意外事故后,按照对应投保的主险条款规定的免赔率计算的、应当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部分,保险公司会在责任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找不到责任人的绝对免赔率为30%。在车子出险后,如果出现责任人逃逸或者根本不知谁是责任人的情况,导致保险公司无法向责任人追偿损失,会有一个30%的绝对免赔率;此时保险公司只负责赔偿7成的损失,其余30%需要车主自己承担。
二、超出投保约定将增加10%的免赔率。如果出险时车子状况超出了保险公司的约定,比如驾驶人或行驶区域等超出了保单规定的范围,保险公司在理赔时将增加免赔率10%。自燃险一般实行15%的绝对免赔率,以附加险形式购买了自燃险的车辆发生自燃保险公司只在附加保险金额内赔偿85%的损失。
三、全车被盗抢的绝对免赔率为20%。保险条款规定车辆全车被盗抢,如果车辆因为未按规定停放在可以停车的地点而发生的盗抢事故不能获得全额赔付,需实行20%的绝对免赔率。此外,车主未能提供机动车行驶证、购车原始发票、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证,每缺少一项,增加0.5%的免赔率,缺少车钥匙的,增加5%的免赔率。
四、自燃损失实行15%的绝对免赔率。《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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