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违法建筑具有物权,违法建筑在拆除前,所有人对违法建筑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物权的定义及类型】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
(三)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四)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的定义】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违章建筑是否适用2年诉讼时效
违章建筑不适用2年诉讼时效,因为对违章建筑行政处罚不受时效限制。具体规定为:
1.《行政处罚法》第29条规定了行政处罚的时效限制,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2.《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起算点是违法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因为经过两年,显然已过了处罚的时效。而是应该处罚,因为违章建筑一直存在,所以就被视为违法行为没有终了,除非违法人哪一天偷偷拆除。
3.《城市规划法》的规定,对违章建筑的处理要考虑到两个因素,一是建设行为,二是建设结果对规划的影响。
4.最高法院行政庭在《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40条如何适用的答复》中明确回答:违反城市规划的行为人其违法行为是否属于严重影响城市规划,应从其违法行为的性质和后果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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