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立案查勘:保险人在接到出险通知后,应当立即派人进行现场查勘,了解损失情况及原因,查对保险单,登记立案。
2、审核证明和资料:保险人对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提供的有关证明和资料进行审核,以确定保险合同是否有效,保险期限是否届满,受损失的是否是保险财产,索赔人是否有权主张赔付,事故发生的地点是否在承保范围内等。
3、核定保险责任: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经过对事实的查验和对各项单证的审核后,应当及时作出自己应否承担保险责任及承担多大责任的核定,并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4、履行赔付义务:保险人在核定责任的基础上,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有关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额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保险金额及赔偿或者给付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一、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针对由于意外伤害造成人身损失的保障产品,具体的保障内容包括了被保险人的死亡、残疾以及意外医疗三大类情况。
这类产品的保费价格不高,身故保额的杠杆是相对较高的,因此,性价比十分不错,选择的消费者也很多。
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理赔如何定残
具体的定残程序如下:
1、首先伤残者在医疗终结后应该携带相关的资料到当地的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的评定。
2、鉴定者应该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比如说病例出院证明,ct片,化验单等等相关和诊断有关的材料。每个地区的医院鉴定时间会有所不同,具体可咨询当地的医院。
3、鉴定办会对于提交的资料由专家确认,后交200元的鉴定费。如果资料不齐全,那么鉴定办会出具委托诊断证明,然后收集好资料再来鉴定。
4、鉴定办会每个星期四定期召开鉴定会,会做出伤残等级的结论,并且予以公布,每个地方的社保局鉴定办的工作会议的召开时间不一样,可以咨询当地的社保局。
5、鉴定资料收下以后再登记日的15天以后可以前来领取鉴定结果以及全部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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